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 v10.6.18.0527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

版本:v10.6.18.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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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介绍

主要用于市、县两级运管、路政和城市客运等执法机构的日常执法工作,系统横跨微信、电脑和安卓三大平台,分别适用于不同人群:现场调查人员可以使用微信版移动执法系统进行调查取证;内业案件处理人员使用电脑版软件制作案卷文书;法制工作机构及执法机关负责人可以在Android(安卓)智能手机上使用专用的安卓App对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意见书和处罚结案报告进行审核、审批,还可以统计案件数、罚款金额等。
系统基于交通运输部《交体法发2008[562]号》文件设计研发,经过多年来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系统除了支持支持562号文规定的所有文书样式外,还同时支持新疆、重庆、广西、安徽、山西、山东、河北、河南、江西、黑龙江、海南、湖南等多个省份的省内专用执法文书,获得各省用户广泛承认。

系统具有如下特点:
(1)数据安全。系统所有数据都存放在客户单位内部,外单位人员无法查看。
(2)简化文字录入和案件管理工作。目前本系统已支持三种管理模式:(1)“极简模式”,所有文书一键制作、一键打印;(2)“普通模式”,每个文书单独制作、单独打印;(3)“流程管理模式”,对案件处理流程进行全过程管理。
(3)现场取证无需打字。案件调查人员使用微信进行现场取证,只需口述、拍照、录音或录像即可完成取证工作,无需打字,操作简洁、效率高。
(4)案件处理人员和单位领导可以使用安卓手机进行案件审核审批以及统计罚款金额。
(5)内外网通用。既可以在执法机关内部使用,也可以安装在执法现场(如固定稽查点、交管站、执法站或现场执法车上)实现远程审批和无纸化办公
(6)文书格式符合部省两级标准规范。
(7)文书种类丰富,支持省内行政强制文书。
(8)执法文书支持“边做边打印”和“一键打印”两种模式。
(9)支持省财政部门印制的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的领用发放及打印。
(10)节约硬件和网络设备投资。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 v10.6.18.0521更新描述:
为适应路政执法人员在临时超载检测点测量过往车辆是否超载,本系统可安装到执法车车载电脑上,现已正式接入高拍仪、便携式无线称重仪、数字显示屏和声光报警器四项件设备,并为之专项优化:
1、执法人员首先将便携式无线称重仪放置在临时超载检测点的路面上,引导待检车辆至称重仪前。
2、执法人员在本系统内选择待检车辆轴型,系统即可自动识别该车有几组车轴,车货总重上限值。
3、待检车辆慢速(3-5km/小时)驶过无线称重仪。称重仪可以有效测量出该车每组车轴的轴重,并以无线方式实时传送到车载电脑上的本系统中,所有轴重累计求和即为车货总重。车货总重和该车型载重上限会同步显示在数字显示屏上。如果车货总重不超过上限值,则该车为不超载。如果车货总重超过上限值,则该车为超载,系统可自动计算出超载比例,同时会自动触发声光报警器警灯闪烁和鸣响,持续5秒。
4、如果待检车辆超载,执法人员可要求驾驶员出示其驾驶证和行驶证,依次放置到车载电脑旁边的高拍仪上,系统可识别出驾驶证上的驾驶员信息及行驶证上的车辆信息,自动填写到系统数据录入界面。减少执法人员数据录入工作量,提高数据录入有效率。
5、经现场初检确认为超载的车辆,按照规定,路政执法人员应当监督司机卸载部分货物,使其车货总重降至上限以下。然后使用本系统的“复检”模块,引导司机驾车重上称重仪,重新检测其车货总重,确保消除违法超载状态。
6、经现场检测确认为超载的车辆,可以登记录入到系统内,经过单位法制部门审查确认后可转为正式案件,制作并打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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